第一部分 招标文件变更内容
投标人资格中,原内容
“2.自2016年1月1日以来(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),投标人须具备下列业绩之一:
a.房建工程或水利工程的水土保持监测项目业绩;
b.房建工程或水利工程的水土保持验收项目业绩。”
现变更为:
“2.自2016年1月1日以来(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),投标人须具备下列业绩之一:
a.水土保持监测项目业绩;
b.水土保持验收项目业绩。”
注: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,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招标人:合肥尊龙凯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
地 址: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耀远路与太和路交叉口
联系人:贺工
电 话:0551-65679205
招标代理: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
地 址: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 (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)六楼
联系人:孙工
联系方式:0551-66223235、66223831
2021年11月29日